重慶市黔江中心醫院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工作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根據《關于印發重慶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的通知》(衛辦科教發﹝2015﹞334號)的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招收工作以需求為導向,遵循公平公開、雙向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予以實施。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的培訓招收對象包括單位委派的培訓人員和面向社會招收的培訓人員。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工作由科教科具體負責。
第五條 主要職責:
(一)落實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
(二)審核通過初審的報名人員證件原件,組織其理論和面試考核。
(三)與經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定的社會人學員簽訂勞動合同暨培訓協議。
(四)與經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定的單位人學員簽訂培訓協議。
(五)與單位人的委派單位簽訂單位委托培養協議。
第三章 招收條件
第六條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包括港澳臺),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擬從事臨床醫療工作且符合臨床、口腔類別醫師資格
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范圍的高等院校醫學類專業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已從事臨床醫療工作,并取得臨床、口腔
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但未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需要接受培訓的人員。
(三)具有正常履行培訓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招收:
1. 屬定向生、委培生的;
2. 現役軍人;
3. 在本市或外地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在培人員或退培未滿三年的人員;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條堅持緊缺專業優先原則
(一)第一志愿報考全科的學員優先錄取。
(二)第一志愿報考兒科、婦產科、精神科、麻醉科等緊缺專業的學員優先錄取。
第四章 招收計劃及流程
第八條招生工作按照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達的招收計劃執行。
第九條招收實行網絡報名,培訓申請人應按當年招收文件要求提供有關報名材料,單位委派人員還需出具本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在網站填報個人資料、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等基本信息,上傳相關證件掃描件,填寫擬參加培訓的住培基地和專業學科。
第十條報名志愿設置為2批,每批可申報1個志愿,共2個志愿。
第十一條科教科依據國家對培訓對象資質條件的有關規定對網站填寫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申請人的報考資格。同時申請人需對報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招收后發現報名資格不符合的,將取消其住培資格,追回培訓費用,記入誠信檔案。
第十二條科教科根據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工作安排,組織人事科、醫務部及專家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理論和面試考核,檢驗培訓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和臨床實踐能力的測評。
第五章 公示與錄取
第十三條擬錄取名單經我院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后,提交至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由重慶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事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對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以文件形式下發招收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四條公示期間,由科教科通知擬錄取人員自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重慶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人學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由重慶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事務管理辦公室復核無異議后,取消其招錄資格。
第十五條 新招收對象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進入培訓基地報到。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培訓資格。
第十六條新招收對象報到時,科教科組織簽訂培訓協議。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科教科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