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它愿(廣東)寵物用品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高沃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對“濟寧雅繁寵物食品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第69845971號“它愿”商標提出無效宣告。經過高沃律師有理有據的分析,國知局最終認可了我方觀點,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接受代理后,高沃律師對“它愿(廣東)寵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以及“濟寧雅繁寵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進行背景調查:“它愿(廣東)寵物用品有限公司”以“它愿”為主打商標,同時,“它愿”這個品牌項目在2019年成立并在母公司這主體下運作和推廣,發(fā)展和推廣至2022年比較成熟之后,公司領導層決定單獨成立申請人“它愿(廣東)寵物用品有限公司”這一主體,核心運營和發(fā)展“它愿”這一品牌。“它愿”品牌深耕寵物用品領域多年,始終秉承高品質、吸睛設計、多功能、舒適、快樂、安全的理念,這些成為寵物主人選擇它愿的理由。在長期使用與宣傳“它愿”品牌在寵物用品領域已經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與影響力。1、如何證明“它愿”商標的獨創(chuàng)性;3、如何實現多類別突破《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為第31類第3104;3107;3108;3110群組“飼料,活動物,寵物零食,寵物食品,貓砂,動物棲息用干草,魚餌(活的),植物種子,動物可食用咀嚼物,動物飲料 ”;申請人在先注冊的引證商標申請注冊在第18類、第20類、第28類、第35類商品/服務上。五枚商標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中屬于完全不同的商品類別,不同的商品群組,通常被認定為“非類似商品”。本案需突破《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的默認劃分,證明四類商品在實際市場中存在“關聯性”,否則難以直接適用《商標法》第三十條(類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標)。接受案件委托之后,主辦律師多次與客戶進行電話會議,并組織騰訊視頻會議,主辦律師與知識產權顧問田成參會,針對案件核心的觀點和法律依據向客戶進行闡述;同時,深入了解它愿(廣東)寵物用品有限公司的發(fā)展歷程以及“它愿”品牌的創(chuàng)立和品牌故事,針對案件的證據進行梳理,指導客戶全方位收集整理證據,從宣傳推廣到實際銷售環(huán)節(jié),層層遞進的篩選、跟進,尤其是“它愿”品牌系列產品主要以線上銷售為主,指導客戶多維度整理線上售賣的訂單、直播帶貨等。高沃專案組由主辦律師牽頭,定期向客戶負責人匯報案件進展,針對案件證據進行反饋,解答客戶針對案件提出的各種問題,充分實現客戶與主辦律師一對一的溝通和交流,為案件成功作出扎實的鋪墊。根據調查所得事實,主辦律師精準運用《商標法》相關條款。依據《商標法》中關于商標顯著性和在先權利保護的規(guī)定,寵物玩具“它愿”品牌在先注冊并使用且已具有一定市場知名度,其商標應受到法律保護。而寵物食品領域的“它愿”品牌,在明知存在在先知名品牌的情況下,仍注冊與之相似的商標,極易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違反了《商標法》中禁止混淆的原則。同時,參考《商標法》中關于惡意注冊的條款,從食品品牌的商標注冊行為、使用方式以及市場推廣策略等多方面,論證其存在惡意抄襲、攀附他人品牌聲譽的主觀故意,為無效宣告申請?zhí)峁┝藞詫嵉姆梢罁?/span>1、通過引用“它愿”品牌故事,論證“它愿”品牌商標的獨創(chuàng)性。2、通過列舉申請人“它愿”品牌的榮譽以及線上小紅書、線下組織的活動等大量宣傳和推廣的證據,與知名達人主播“薇婭”、達人主播“李佳琦”、著名主持人“朱丹”等進行合作,在達人主播直播間售賣“它愿”品牌,取得可觀的銷售戰(zhàn)績。以此來論證“它愿”品牌在寵物用品行業(yè)已經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與影響力。3、通過多維度闡述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為第31類第3104;3107;3108;3110群組“飼料,活動物,寵物零食,寵物食品,貓砂,動物棲息用干草,魚餌(活的),植物種子,動物可食用咀嚼物,動物飲料 ”與申請人在先注冊的引證商標申請注冊在第18類、第20類、第28類商品之間聯系的密切程度,在用途、用戶、通常效用、銷售渠道、銷售習慣等方面存在一致性。商品之間具有較大關聯性,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商品由同一市場主體提供。關于第69845971號“它愿”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根據當事人陳述的內容、提交的證據及查明事實,我局對本案焦點問題歸納并審理如下:本案申請人的“它愿”商標整體顯著性較強,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一至三文字構成完全相同,該情形難謂巧合,上述商標已構成近似商標;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飼料、寵物零食等商品與引證商標一至三核定使用的寵物用玩具、動物項圈、家用寵物窩等商品在銷售場所、使用對象等方面存在較大的關聯性,屬于類似商品;同時,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均為寵物食品、用品公司,屬于相關行業(yè)者;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一至三若共同使用在上述類似商品上易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與引證商標四核定使用的服務不屬于類似商品和服務,并不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和服務上的近似商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我局裁定如下: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從品牌自身角度來看,成功無效宣告抄襲品牌,有力地維護了寵物玩具“它愿”品牌的合法權益。多年來,該品牌在產品研發(fā)、品牌建設方面投入了大量資源,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場口碑。抄襲品牌的出現,不僅分流了其潛在客戶,還可能因產品質量等問題損害其品牌聲譽。通過無效宣告,品牌得以肅清市場環(huán)境,恢復其應有的市場份額,繼續(xù)在寵物玩具領域健康發(fā)展。從市場整體秩序角度而言,此類案件的成功辦理,對其他企業(yè)起到了警示作用,遏制了惡意抄襲、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蔓延,促進市場競爭回歸到公平、有序的軌道,有利于營造健康、誠信的商業(yè)環(huán)境。這一案例在行業(yè)內乃至全社會都具有廣泛的教育意義。它提醒了眾多企業(yè),無論是處于何種發(fā)展階段,都必須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在品牌創(chuàng)立初期,要及時進行商標注冊等知識產權布局,避免品牌被他人搶注或抄襲。在企業(yè)發(fā)展過程中,要密切關注市場動態(tài),對侵犯自身知識產權的行為及時采取法律措施。同時,也讓消費者更加了解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增強消費者對正版品牌的識別能力和保護意識,當遇到商標混淆等問題時,能夠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從而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氛圍。(三)推動行業(yè)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抄襲行為本質上是對創(chuàng)新的抑制。當市場上存在大量抄襲現象時,企業(yè)會因創(chuàng)新成果難以得到有效保護而降低創(chuàng)新積極性。寵物玩具“它愿”品牌成功維權,為行業(yè)內其他企業(yè)樹立了榜樣,鼓勵企業(yè)加大在產品創(chuàng)新、品牌建設方面的投入。只有通過不斷創(chuàng)新,企業(yè)才能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推動整個寵物行業(yè)從低水平的模仿競爭向高水平的創(chuàng)新競爭轉變,促進行業(yè)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的提升,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優(yōu)質、新穎的寵物產品和服務,實現行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